甘肃省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坚持立德树人,培养时代新人
1.目标任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坚持德育为先、全面发展、面向全体、知行合一,围绕凝聚人心、完善人格、开发人力、培育人才、造福人民的工作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坚持“五育”并举,全面发展素质教育
2.突出德育实效。制定德育工作实施方案,深化课程育人、文化育人、活动育人、实践育人、管理育人、协同育人。发挥思政课引领作用,系统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法治教育、劳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向学生免费或优惠开放爱国主义、红色革命文化、优秀传统文化等教育基地和各类公共文化设施与自然资源。广泛开展先进典型、英雄模范学习宣传活动,开展红色基因传承行动,积极创建文明校园。健全创作激励与宣传推介机制,提供寓教于乐的优秀儿童文化精品;强化对网络游戏、微视频等的价值引领与管控。充分发挥共青团、少先队组织政治启蒙和价值观塑造的育人作用。
3.提升智育水平。着力培养认知能力,促进思维发展,激发创新意识。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实施教学,确保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业质量标准。充分发挥教师主导作用,引导教师深入理解学科特点、知识结构、思想方法,科学把握学生认知规律,上好每一堂课。突出学生主体地位,注重保护学生好奇心、想象力、求知欲,激发学习兴趣,提高学习能力。加强科学教育和实验教学,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读书活动。加强监测和督导,坚决防止学生学业负担过重。
4.强化体育锻炼。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严格执行学生体质健康合格标准,积极开展体质健康监测,除体育免修学生外,未达体质健康合格标准的,不得发放毕业证书。开足开齐体育课,科学安排体育课运动负荷,大力发展校园足球,每所学校至少开展1项特色体育项目,让每位学生掌握1至2项运动技能,定期举办省市县校学生运动会或体育节,倡导全员参与。鼓励各地向学生免费或优惠开放公共运动场所。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体育社会组织为学生提供高质量体育服务。健全学生视力健康综合干预体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早晨到校时间不得早于7:50,确保每天锻炼1小时,保障学生户外体育活动时间和充足睡眠时间。
5.增强美育熏陶。实施学校美育提升行动,严格落实音乐、美术、书法等课程,结合甘肃本土文化设立艺术特色课程。广泛开展校园艺术活动,帮助每位学生学会1至2项艺术技能、会唱主旋律歌曲。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专业艺术人才到中小学兼职任教。鼓励学校组建特色艺术团队,广泛开展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和高雅艺术进校园等活动。推动高校在中小学实施体育美育浸润计划。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传承学校建设,引导学生了解世界优秀艺术。
6.加强劳动教育。发挥劳动教育综合育人功能。家庭要发挥在劳动教育中的基础性作用,注重抓住衣食住行等日常生活中的劳动实践机会。学校要发挥在劳动教育中的主导作用,确保劳动教育课时不少于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一半。各地各校可结合实际在地方和学校课程中,开设家政、烹饪、手工、园艺、非物质文化遗产等相关课程。在德育、语文、历史等学科教学中加大劳动观念和态度的培养,在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教学中加大动手操作和劳动技能、职业技能的培养,在其他学科教学和少先队活动课中有机融入劳动教育内容。社会劳动教育要多样化,充分利用社会丰富的劳动教育资源,组织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生产劳动,深入到田间地头、车间、工地等劳动场所。农村地区要安排相应田地、山林、草场等作为学农实践基地,城镇地区要为学生参加农业生产、工业体验、公益商业和服务业实践等提供保障。
三、深化关键领域改革,切实提高学校教学质量
7.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制定甘肃省中小学教材管理实施细则,完善甘肃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实施意见和校本课程开发与实施指导意见,继续实施全省义务教育学校课程示范建设工程;完善甘肃省义务教育各学科教学及评价指导意见,学校要健全教学管理规程,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课程,认真制定教学计划,坚持集体备课和零起点教学。注重启发式、互动式、探究式教学,融合运用传统与现代技术手段,重视情境教学,精准分析学情,进行差异化教学和个别化指导。定期开展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中小学优质课、教学基本功大赛等教学主题活动。推进“教育+互联网”发展,建立覆盖义务教育各年级各学科的数字教育资源体系,为确需保留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专递课堂、同步课堂,不断提升农村学校教育信息化应用水平。加强信息化终端设备及软件管理,建立数字化教学资源进校园审核监管机制。推动在中小学阶段设置人工智能相关课程,逐步推广编程教育。
8.完善作业考试辅导。统筹不同年级不同学科作业数量和时间,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六年级家庭作业不超过60分钟,初中家庭作业不超过90分钟。教师要课堂布置作业,认真批改作业,强化面批讲解,及时做好反馈。杜绝将学生作业变成家长作业或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严格依据课程标准确定考试内容,命题符合素质教育导向,紧密联系学生生活实际,注重运用能力的考查,把学生实验操作情况和能力表现纳入综合素质评价,2023年前要将实验操作纳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试成绩纳入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依据。严控考试次数,小学一二年级每学期学校可组织1次统一考试,其他年级每学期不超过2次统一考试,考试成绩实行等级评价,严禁以任何方式公布学生成绩和排名。建立学习困难学生帮扶制度,为学有余力学生拓展学习空间。各地要落实好课后服务相关政策,不断提高课后服务水平。
9.完善招生考试制度。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高中阶段学校实行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模式,落实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政策,名额分配比例不低于50%。公办民办普通高中按审批机关统一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和方式同步招生。稳步推进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全省统一命题。
10.激发学校生机活力。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学校自主设立内设机构,依法依规实施教育教学活动、聘用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管理使用学校经费等。完善“一体化办学”、城乡对口支援等办学机制,实施好结对帮扶深度贫困县中小学工作。各级政府要完善统筹协调机制,严控面向义务教育学校的各类审批、检查验收、创建评比等“进校园”活动,各地教育部门建立各类“进校园”活动备案审核制度,对活动内容、具体方案、举办单位和参加人员等进行严格把关。未经当地教育部门同意,任何单位不得到学校开展有关活动。
11.实施义务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加大义务教育财政经费投入,加大对教师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经费支持力度。实施甘肃省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规划,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快消除城镇大班额,逐步降低班额标准;科学合理设置乡镇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基本补齐两类学校短板,办学条件达到省定基本办学标准;深入推进“三通”建设,实施学校联网攻坚行动,实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畅通的网络教学环境全覆盖。继续实施农村边远地区中小学温暖工程等为民办实事项目。
四、保障教师权益待遇,建设“四有”教师队伍
12.提升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校长实施素质教育能力。改革和加强师范教育,加大紧缺薄弱学科、特殊教育和民族地区教师培养力度,提高教师培养质量。强化师德教育和教学基本功训练,提高教师育德、课堂教学、作业与考试命题设计、实验操作和家庭教育指导等能力。定期开展中小学教学素养展示活动和园丁奖、特级教师、陇原名师、骨干教师等教学名师评选活动,对教育教学业绩突出的教师表彰奖励。各地要结合实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规范中小学校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工作,逐步推行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打造高素质专业化校长队伍。加大校长特别是乡村学校校长培训力度,开展校长国内外研修,支持校长大胆实践,创新教育理念、教育模式、教育方法。
13.优化教师队伍资源配置。要按照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做好编制核定工作,制定小规模学校编制核定标准和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寄宿制学校提供生活服务的实施办法。县级教育部门要按照班额、生源等情况,在核定的总量内,统筹调配各校编制和岗位数量,并向同级机构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财政部门备案。严格按要求配齐思政课教师。对符合条件的非在编教师要加快入编。全方位大力推进“县管校聘”制度改革,进一步建立健全新入职教师跟岗实习制度,加强新入职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培训,落实学区(乡镇)内教师走教制度。制定符合教师职业特点的公开招聘办法,充分发挥教育部门和学校在教师招聘中的重要作用。严格落实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和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中级、高级岗位结构比例向基层和农村地区倾斜。制定甘肃省加强新时代教研工作指导意见、教研部门建设标准和教研员专业标准,有条件的市县要独立设置教研机构,配齐所有学科专职教研员,健全教研员准入、退出、考核激励和专业发展机制。
14.依法保障教师权益和待遇。保障教师享有健康体检、旅游、住房、落户等优待政策。坚持教育投入优先保障并不断提高教师待遇。完善义务教育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建立联动增长机制。落实乡村教师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政策,全面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提高补助标准。落实控辍保学乡村走教教师补助政策。继续实施深度贫困县农村中小学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工程。依法保障教师教育惩戒权。依法依规妥善处理涉及学校和教师的矛盾纠纷,坚决维护教师合法权益。
五、加强组织领导,提供坚强保障
15.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办好义务教育作为重中之重,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切实履行省级和市级政府统筹实施、县级政府为主管理责任。要选优配强教育部门领导干部,特别是县级教育部门负责人。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加强质量评价监测,党政有关负责人严禁下达升学指标或片面以升学率评价学校和教师。各级党委和政府每年要至少听取1次义务教育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要加强党政各部门统筹协调,落实部门职责。全面改进和加强义务教育学校管理工作,促进学校规范办学、科学管理,整体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加快推进教育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现代化。完善校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和依法处理机制,坚决杜绝“校闹”行为,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16.强化考核督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纳入党政领导干部考核督查范围,并将结果作为干部选任、表彰奖励的重要参考。将教育教学督导结果作为评价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行为、学校办学水平、实施绩效奖励的重要依据。对办学方向、教育投入、学校建设、教师队伍、教育生态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的地方,要依法依规追究当地政府和主要领导责任;对违背党的教育方针、背离素质教育导向、不按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实施教学等行为,要依法依规追究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教师和有关人员责任。
17.营造良好生态。各级党委和政府、社会各界都要关心支持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工作。新闻媒体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做好党的教育方针、科学教育观念和教育教学改革典型经验宣传。要强化家校协同共育,加强社区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建设,帮助家长树立科学育儿观念,切实履行家庭教育职责。坚决治理校外违规培训和竞赛行为。大力营造义务教育持续健康协调发展良好氛围,奋力开创新时代全省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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